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二、转换原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点数值的计算,按照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其他贷款,按照客户与本行所签订的补协议进行转换。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我行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受理,原则上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具体受理和办理事宜,请广大客户联系我行咨询(联系电话:0515-82200508、0515-82200318)。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
2020年3月1日